为进一步净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龙州大队重磅出击狠抓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对未进行
消防设计备案擅自施工、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某企业予以10000万元的重磅处罚。
近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龙州县水口镇物流园内的某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企业存在未报消防设计备案、未报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经调查取证,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大队依法给予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
最后,通过消防执法人员的进一步批评教育,该企业负责人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会尽快申报消防备案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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