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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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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时安全疏散的最好时间

作者: 时间:2016-12-11 浏览次数: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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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的距离、安全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如果建筑物为防烟楼梯,则楼梯上的疏散时间不予计算。


    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高层建筑,可按5-7分钟考虑;一般民用建筑,

    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6分钟,三、四级耐火等级可为2-4分钟。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5分钟,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3分钟,其中疏散出观众厅的时间,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2分钟,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超过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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