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政策  >>  法规政策

法规政策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内容

作者:成都消防设计 时间:2025-12-16 浏览次数:39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现就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内容,告知如下:

一、法定条件

办理本事项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告知承诺的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建设的法定要求;

2.申请项目属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申请单位自愿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申请消防验收备案;

3.申请项目的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防火分区、耐火等级、

建筑构造、建筑结构、灭火救援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置、建筑电气、消防给水、建筑保温、通风和空气调节等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4.选用的消防产品、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均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责任与监管

1.申请单位应及时将签署盖章后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递交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告知承诺的建设工程进行抽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告知承诺的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3.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项目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4.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成都消防安装从事办公室、餐饮、酒店、娱乐场所等装修设计、装修施工图深化、水电专业施工图深化、消防报审报验、消防改造工程图纸设计、建筑结构图设计、蓝图盖章、及施工等为一体的专业性设计机构,精通办理成都消防手续、成都消防设计、消防报批、报审等环节的政策法规及办理流程。

135-500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