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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设计中液化天然气储罐消防用水量的设计要求

作者: 时间:2014-06-24 浏览次数: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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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容积超过50`m^3`、或单罐容积超过20`m^3`、的液化天然气储罐或储罐区应设置固定喷淋装置。喷淋装置的供水强度不应小于0.15L/(s·`m^2`)。着火储罐的保护面积按其全表面积计算,距着火储罐直径(卧式储罐按其直径和长度之和的一半)1.5倍范围内(范围的计算应以储罐的最外侧为准)的储罐按其表面的一半计算。

  2、水枪宜采用带架水枪。水枪用水量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注:

  (1)水枪用水量应按本表总容积和单罐容积较大者确定。

  (2)总容积小于50`m^3`、且单罐容积小于等于20`m^3`、的液化天然气储罐或储罐区,可单独设置固定喷淋装置或移动水枪,其消防水量应按水枪用水量计算。

135-500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