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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关键在于责任制落实 火灾并非不可避免

作者: 时间:2014-06-19 浏览次数: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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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仅限于会议和文件,呈现层层衰减、逐级弱化的趋势。”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许丹说,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得不到落实,是导致火灾多发的最根本原因。

  5月26日,南通某公司雇佣工人对市民广场室外冷却装置电焊时引发火灾。“这就是一起明显未按安全生产流程操作的典型案例。 ”

  事实上,此类事故在我市屡见不鲜。据消防部门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南通市共有88人因违规电焊作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令人遗憾的是,在惨痛事故发生后,很多单位和个人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些建筑工地、在建厂房施工,雇佣没有资质的公司或电焊工,动焊时未开具动火许可证,未按照规范作业流程落实防范措施,违章动火等情况仍时有发生。 ”

  火灾并非不可避免。只要从思想上绷紧安全弦,排查火灾隐患,就可以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然而,“长期以来,某些部门、单位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问题,始终没有切实履行起安全责任。 ”“5.7”海门康泰公司火灾事故发生后,我市消防部门启动了针对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小场所小单位,特别是纺织、家纺生产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排查情况看,火灾隐患仍然层出不穷,‘回潮’现象明显。”市消防支队宣传科科长戴启和介绍,一些企业既没有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也没有做好消防安全规范管理;一些业主在建厂房时就开始生产经营甚至销售,从不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审批手续,有的连基本的消防设施都没有。

  细究我市火灾事故,除了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则是居民家庭的安全意识和消防知识相当薄弱。

  今年上半年,市119接报火警3256起,呈现“三多”现象:城乡居民住户火灾较多;电气、用火不慎所致火灾多;老年人死亡人数多。

  一些居民将自家民房或自建房出租,用于合租、经营、开店等,改变了房屋原有性质,增加了房屋火灾荷载。一些外来务工人员一家几口生产、经营、住宿全在十几平方的房间里,造成“三合一”隐患频频发生。“3.11”海门江心沙农场出租屋较大亡人火灾和“5.9”港闸永和路面店爆炸抢险救援事故,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在出租房内进行电瓶车充电和违规使用液化气罐而引发。

  而在所有的火灾事故中,“老年人已经成为最弱势群体。 ”

  今年以来我市因火灾死亡14人中,80岁以上的老人就有7人。

  许丹指出,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村地区留守老人、独居老人普遍存在,大多数生活在偏远农村、乡镇,居住环境差,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正确逃生,往往火灾不大,却屡屡伤人。“就此而言,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重视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生存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

  火灾事故频发,反映了一个社会行为责任能力。一方面火灾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另一方面,我市的消防公共基础建设还跟不上经济发展形势。

  “我市消防专业力量不足是制约消防安全监督的瓶颈性问题。”许丹介绍,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和灭火抢险救灾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但消防规划与城乡规划不能同步编制、同步实施,消防装备、消防供水、消防车道等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消防队(站)建有率、消防队(站)装备达标率已连续多年未达标。 ”

135-500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