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周崇敏表示,这次消防行政审批改革,最大的特点就是建筑消防工程事前审查调整为事后抽查,与现行的审批方式相比,调整后的消防行政审批方式,减少了技术审查环节,可将目前1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
取消建筑消防工程技术审查,并不意味着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不受监管。周崇敏表示,根据消防法的规定,一项建筑工程在完成消防备案后的20天内,消防部门有权依法进行抽查;同时,建筑的消防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一旦建筑存在重大消防隐患或发生较大火灾,存在设计责任的,将实施倒查。
记者了解到,从2009年新消防法实施后,到今年4月为止,全市各级消防部门受理审查了4.9万个建筑消防工程,一个建筑工程一般要进行方案、初步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推行这一消防行政制度改革后,可推动设计机构主动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
据介绍,这一最新的消防行政审查改革,将率先在两江新区范围实施,此次改革试点范围包括:江北区鱼嘴镇、复盛镇、郭家沱街道,渝北区龙兴镇、石船镇,北碚区水土镇、复兴镇以及重庆保税港区公司、市江北嘴投资集团、重庆悦来投资集团在两江新区范围内开发区域和重庆港务物流集团的果园港和寸滩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