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改革的重点是“简政、放权”,在消防法确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制度的框架下,改革审批方式,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将以前由公安消防部门具体负责的技术审查工作交给具备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公安消防部门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审查质量进行抽查,并作出消防行政许可决定。山东省公安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部门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质量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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