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
2)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口或自动排烟阀,且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3)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尽量远离安全出口);
4)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7.利用吊顶空间进行间接排烟时,封闭式吊顶其吊平顶上设置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速度不宜大于2.7m/s,且吊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房间的排烟口设在格栅吊顶内时,吊顶的开孔率不应小于吊顶净面积的25%.
注:采用格栅吊顶的房间的隔墙应隔到上层楼板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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