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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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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方法

作者: 时间:2013-04-15 浏览次数: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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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季度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动作及确认显示是否正常。
2.征得甲方同意,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工作是否正常。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试验。
135-500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