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政策  >>  法规政策

法规政策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消防水泵房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作者:成都消防设计 时间:2024-12-06 浏览次数:21

分享到:

消防水泵房建筑设计除应满足一般水泵房的要求外,成都消防设计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消防要求:

1.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2.附设在低层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lh的不燃烧体墙和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附设在高层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 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3.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设在地下室或楼层上时,其出口应靠近安全疏散出口,门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 9h的防火门。

4.以内徽机作动力的消防水泵房.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施工材料的堆放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变化及时地调整,并且保持道路畅通,不能因材料的堆放而影响施工的通道。

成都消防安装从事办公室、餐饮、酒店、娱乐场所等装修设计、装修施工图深化、水电专业施工图深化、消防报审报验、消防改造工程图纸设计、建筑结构图设计、蓝图盖章、及施工等为一体的专业性设计机构,精通办理成都消防手续、成都消防设计、消防报批、报审等环节的政策法规及办理流程。

135-500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