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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设计要求

作者:成都消防设计 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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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区、库区消防通道应畅通,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厂区、库区主要入口处应设置平面示图。

(2)车间、库房、办公室及其他建筑物内各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齐全,应在明显部位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标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指示、消火栓、灭火器、应急救护用品等。)

(3)安全出口门应完好无破损,能关闭自如;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保持畅通。生产作业期间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4)安全出口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用途;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有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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